[衛生福利部]公開徵求辦理「102年度「國際醫療服務中心專案管理計畫」案」計畫案。
本案採一標一案方式將由學校統一領標,請有意申請教師於先11月08日前以MAIL至研推中心楊宗勳先生(分機7115,jayyang@tmu.edu.tw)登記,以免重複提送造成計畫廢標。
另,登記截止後若重點無重複者,將會MAIL領標資料予主持人開始撰寫計畫書,完整計畫及用印資料(將隨領標資料發送時另通知繳交時間)請備妥並分別貼上證件封與資料袋封面繳交至研推中心,俾便辦理後續用印及函送事宜。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2/11/06 |
機 關 資 料 |
機關代碼 |
A.21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聯絡人 |
梁治緯 |
聯絡電話 |
(02)85906326 |
傳真號碼 |
(02)85906061 |
電子郵件信箱 |
se850515@modh.gov.tw |
採 購 資 料 |
標案案號 |
M02A2097 |
標案名稱 |
102年度「國際醫療服務中心專案管理計畫」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200,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後續擴充 |
否 |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招 標 資 料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公告日 |
102/11/06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是否屬統包 |
否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 投 開 標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總計 |
20元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不提供現場領標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02/11/22 10:00 |
開標時間 |
102/11/22 10:30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其 他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廠商資格摘要 |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附加說明 |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申報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網址www.geps.gov.tw,本部不收費。 [其他]:本案規格聯絡人醫事司郭先生02-85906661 *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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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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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電話:02-85906209、傳真:02-8590602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